教育部2011年10月頒布的《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的意見》(教高(2011)9号),提出了以學校自我評估為基礎,以院校評估、專業認證及評估、國際評估和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常态監測為主要内容,政府、學校、專門機構和社會多元評價相結合,與中國特色現代高等教育體系相适應的教學評估制度。這一制度簡稱為“五位一體”本科教學評估制度。
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(簡稱審核評估)是“五位一體”評估制度中院校評估的一種模式。它不同于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和水平評估。審核評估主要看被評估對象是否達到了自身設定的目标,國家不設統一評估标準,是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。審核評估的核心是“質量”,目的是“保障質量”。